个人出租不动产需要缴纳什么税费

2019-08-13  来自: 河南正源会计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2279

个人出租不动产(非住房)涉及的税费主要有:增值税【征收率为5%,政策依据为《***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以及个人所得税。此人房屋出租期为1年,年租金为90万元(含增值税价),采用一次性收取租金的方式收取租金,本地区的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为8元/平方米,城建税为7%,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合计为5%。

依据法规,此项出租业务的应缴增值税为:90÷(1+5%)×5%=4.285714万元;但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因此,本例中分摊至各月为90÷12=7.5万元是免征增值税的。相应的,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都相应免征。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此项出租业务中的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都可以减半征收。

应纳土地使用税: 200×8×50%=800元

印花税: 900000×0.1%×50%=450元

出租房屋,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的规定:二、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四、……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那么,在计算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时,是否从租金中扣除应征的增值税额呢?

下面划须知啦:根据本文第五条:五、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故在计算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扣减应征而免征的增值税额。

年应纳房产税为:900000×12%×50%=54000元

个人所得税:可以扣除的相关费用(即此项出租业务中缴纳的相关税费)=800+450+54000=55250元

故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900000-55250)×(1-20%)×20%=135160元。

在***大力减税降费的优惠政策下,这项出租业务省下了不少税费。切切实实的真金白银落入百姓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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