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正源会计师事务所(下称河南正源)成立十余年来,本着独立审计、客观公正的原则,以诚信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广泛开展各类经济鉴定咨询代理等业务,深受社会各界好评。
一、取得业务资质简介
O 2000年河南正源取得资产评估资质。
O 2000年河南省财政厅豫财办字(2000)1号,认定河南正源为全省36家具备“大型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和债权转股权企业审计资格”,会计事务所之一。
O 2002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将河南正源会计师事务所纳入司法鉴定人名册(第15号),成为司法鉴定机构。
O 2005年11月2日,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公告,河南正源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成为司法鉴定机构。
O 2007年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告正式进入河南省人民法院破产条件管理人名册。
O 2008年按河南省财政厅要求,我所将资产评估资质分列,成立河南正源综合资产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批准时间为2008年1月13日,批准文号为豫财办企(2008)15号文。
O 2008年12月23日,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河南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河南正源综合资产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为司法鉴定机构。
O 2010年又取得“新乡市信丰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税务代理及损失认定资质。
O 2011年3月15日,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公告,河南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河南正源综合资产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为司法鉴定机构。
O 2017年,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告河南正源为河南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一级管理人。
O 2020年6月,河南正源取得房地产估价资质。
二、业务开展情况介绍
河南正源除了进行日常的审计工作之外还进行多项专项审计工作。近三年,每年为企业做各项经济签证业务约在2000项以上,其中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方面较为突出。
O 2004年,为提高执业质量,确保诚信执业,发展业务创新,河南正源自愿购买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成为河南省***批投保此险种的事务所。
O 2008年,由新乡市财政局、审计局、税务局举行的全市金融机构财税检查中,河南正源为指定的二家审计机构之一。
O 2008年,河南正源参加“商务部、财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对新乡市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得到了管理部门的认可和企业的好评。
O 2008年至2009年,河南正源受“新乡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对新乡市辖区内56家学校开展资产清查、评估工作。
O 2008年至2010年,河南省科技厅指定高新科技认定审计中介机构共三家,河南正源为其中之一。2008年至2010年先后为新乡市28家大中型企业进行高新科技认定审计。
O 2008年至2010年,由财政局牵头,监察局、税务局、公安局、国资委等机构联合开展“小金库检查活动”,对新乡市辖区内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务专项审计。河南正源为指定的二家审计机构之一。
O 2011年,河南正源被选定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合作中介机构,为新乡市***一家可为各级信用等级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中介机构。
O 2011年河南正源为新乡市税务局指定的***一家培训机构,对新乡市税务局及各分局进行审计方面的政策、法规及业务技能的培训。
O 2011年4月7日,河南省科技厅再次指定河南正源会计师事务所为高新科技认定审计中介机构。
O 2014年5月4日,河南省科技厅再次指定河南正源会计师事务所为高新科技认定审计中介机构。
河南正源与新乡市财政局合作,举办多期会计师培训,注册会计师考前培训。
O 2012年7月11日《财政部关于引导企业科学规范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意见》(财会[2011]1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施意见》(豫政[2010]44号)精神,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平有序竞争,根据《河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评价暂行办法》(豫会协[2011]80号),省注协对2012年度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分类,现将全省a类、b类、c类会计师事务所评价结果予以发布(a类、b类事务所名单已于2012年7月11日在《河南日报》第四版发布了公告):河南正源会计师事务所被选为a类(即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O 2013年度,河南正源会计师事务所在河南省A类所中排名第27名。
O 2013年签订新乡市农业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河南正源综合资产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O 2014年签订新乡市农业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河南正源综合资产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O 2012年至2013年,由财政局牵头,工商局执行,监察局、税务局、公安局、发改委等机构配合联合开展对“金融、投资、担保、财务咨询类等公司”的年检工作,河南正源为指定的四家审计机构之一。
O 2012年至2013年,受新乡市审计局委托对多家房地产涉税审计和成本核算。
O 2012年至2014年,受河南省公安厅,新乡市公安局及各县、区公安局委托对“非法***”“金融***”等多起案件进行财务司法鉴定.
O 2000-2014年,多次受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区人民法院委托对房产、车辆、机械设备、苗木、土地、股权等资产进行评估、审计、工程造价决算司法鉴定,为法院正确判案提供可靠依据;还为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院、南阳邓州人民法院、濮阳中级人民法院、台州中级人民法院等评估、工程造价决算司法鉴定,为其在异地正确办案提供提供可靠有力依据;多次得到各级人民法院的赞扬。
O 2013-2014年,受市、区、县政府委托对“奥博、宏宇特铸、中州纺织、联达纺织、幸福速冻、熊熊食品、登科电器、全顺线材”等的大中型企业进行财产清查审计、评估,并对全顺线材等企业进行司法案件鉴定审计。
O 2014年现正受市财政局委托对全市有关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我们还对新乡市针织厂、新乡市第二造纸厂、新乡市洪门粮库、新乡市东郊粮库、新乡市第五粮库、新乡市轮胎厂、新乡县汇鑫无纺布有限公司、新乡县众旺纸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破产审计评估。
O 2015年签订新乡市农业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河南正源综合资产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O 2015年河南正源会计师事务所仍被选为a类(即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O 2015年受新乡市地方税务稽查局委托对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进行税收稽查审计。
O 2016年河南省农业银行***认可的新乡市评估机构(河南正源综合资产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参与不良资产处置并出具报告。
O 2016年参与郑州市公安局、新乡市公安局、焦作市公安局、濮阳市公安局等其他检查部门审计工作。
O 2016年参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乡县人民法院、卫滨区人民法院、牧野区人民法院、辉县人民法院、获嘉县人民法院、红旗区人民法院、凤泉区人民法院、长垣县人民法院等审计、评估工作。
O 2016年对新乡市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产清查审计认定工作。
O 2016年受牧野区、红旗区税务局委托对房地产及其他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偷逃税款、税收评估等多项审计工作。
O 2016年参加巡视组、检察院多部门审计检查工作。
O 2016年参加市财政局小金库检查。
O 2016年河南正源会计师事务所仍被选为a类(即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全省排名23名,新乡市***名。
O 2015、2016、2017年参加新乡市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对市财政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决算进行审查工作。
O 2017年3月参加新乡市红旗区税务局稽查审计工作。
O 2017年7月31日纳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一级管理人。
先后对新乡县众旺纸制品公司、汇鑫无纺布公司、金陵电力公司、中原起重设备厂、鑫鑫供热公司、金利尔奶公司、盛威生物公司、克瑞起重公司、飘安公司等破产清算审计评估。
O 2018年接受政府委托对农村领导换届前进行审计。
O 2018年学校领导离任审计。
O 2018年受新乡市人大委托对各单位预算审计。
O 2018年收付实现制改权责发生制,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指导。
O 2018年受政府委托对新乡市粮食局第四仓库、新乡市华源机械公司、新乡京起机械公司等大批僵尸企业进行兼并、重组、收购、注销、破产清算。
O 2018年对新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进行改制审计。
O 2018年受市公安局委托对县公安局进行审计。
O 2018年受税务局委托对新乡市一中、中兵集团、化纤公司等大型企业进行审计。
O 2018年8月对新乡市宗教场所进行审计;
O 2018年9月对新乡市工会经费审计;
O 2018年10月受财政局委托对新乡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进行检查。
O 2018年对鹤壁市鼎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等10多家破产审计、评估。
O 2018年对新乡市航空啤酒厂、新乡市盐业公司专项审计;
O 2018年对佛山照明(新乡)有限公司、科隆集团、春江集团、米多奇公司、口口妙公司、河南卫华、新乡市三联置业公司、河南大方公司、新乡新飞房地产公司等多家单位进行年报审计。
O 2018年对河南创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隆制冷公司、双城环保设备公司等多家高新企业认定审计。
O 2018年对新乡市2019年河南省***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审计。
O 2018年受公安局委托对非法***、、新乡市***的***案件、非法拦堵医院损失鉴定等进行审计。
O 2018年受新乡市税务局大企业局委托对大景城土地增值税审计,受各区税务局委托对星海置业、上海城、正隆置业、河南百亨房地产、京豫鸿基房地产、康健房地产、天安易居公司、华彬房地产、富源房地产、金谷房地产公司、恒大等进行土地增值税审计以及其他税种的审计。
O 2019年对新乡市黄河宾馆破产审计评估。
O 2019年对新乡市市政工程处进行改制审计。